规范行业及企业发展!《废钢桶再生》团体标准应用交流会召开

来源:中再危废 2024-02-04 09:30

1月24日,由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危废专委会主持召开的《废钢桶再生》团体标准应用交流会在无锡召开。会议就《废钢桶再生》团体标准实施现状、问题及解决思路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中国包装联合会钢桶专业委员会鞠春明主任、辛巧娟高工出席了交流会。

《废钢桶再生》团体标准自发布以来,对规范行业和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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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再生协会危废专委会接到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反馈,辖区内一家危废包装容器再生企业销售的200L再生桶“气味”大,存在再生桶未经合规清洗、产品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在执法问询过程企业表示产品出厂执行的是《废钢桶再生》团体标准。为此,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中再生协会危废专委会咨询,希望协助提供再生桶相关指标是否符合团标相关要求的建议。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团体标准《废钢桶再生》(T/ZGZS 0302—2020)自2020年8月18日发布实施以来,已被多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钢桶清洗再生企业采纳应用。据不完全统计,江苏康斯派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珠海市澳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湖州金洁静脉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产业废弃物处理厂等企业的再生钢桶质量以及污染物含量均参照《废钢桶再生》团体标准规定执行,有效保证了再生钢桶质量,提升了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并获得广大市场客户的高度认可;沧州正圣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旧包装容器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和佛山市顺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装桶资源化综合利用2万吨/年建设项目,做环评审批文件时,采用《废钢桶再生》团体标准作为项目生产再生钢桶产品质量和污染物含量限值依据,并顺利通过环评审批;山西固管、河北固管等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采用《废钢桶再生》团体标准作为审批相关项目的参考依据。

然而,在市场采信过程也收到相关单位提出的污染物采样检测方法不明确等问题。为充分了解《废钢桶再生》团体标准实施应用情况,及时解决对标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2024年1月24日,中再生协会危废专委会特邀请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专家、标准执笔人、标准参编单位、标准采信单位代表在无锡以现场和线上结合形式召开交流会,交流《废钢桶再生》标准采用现状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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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危废部正高工刘海兵、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秘书长/危废专委会秘书长李静、中国化学会产学研合作与促进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焦斌、中国包装联合会钢桶专业委员会高工辛巧娟、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办公室主任侯隽,以及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四川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中心、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沈阳沈化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合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博瑞(江苏)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湖州金洁静脉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澳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无锡四方友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鞠春明、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产业废弃物处理厂、盐城华丰环保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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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兵博士汇报了我国标准化体系及《废钢桶再生》团体标准实施现状、问题及解决思路,与会代表对《废钢桶再生》团体标准发布必要性给予了高度认可,该标准弥补了我国在废钢桶再生过程污染控制及产品质量的标准空白,对规范行业和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并提出该标准应明确再生钢桶污染物指标、检测方法及负责检测的主体;积极推动该标准转化为国标或行标;加大宣传推广该标准、组织相关培训,提升地方管理部门对团体标准的认可度和接纳度等建议。会后,中再生协会危废专委会将积极采纳会上宝贵建议,开展相关工作、组织相关活动,适时组织修订《废钢桶再生》团标文本,推动该标准发展为国标、行标或地标,举办相关宣传推广活动宣贯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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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应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邀请,中再生协会危废专委会会同有关专家到被查企业现场进行调研,与企业负责人就处理资质、废钢桶来源、年处理数量、盛装物种类、清洗方式、清洗剂种类、清洗后残余物数量以及处理方式、再生桶下游去向、执行的相关标准等问题详细交流,并与下游用桶企业核实沟通。最终,中再生协会危废专委会将按照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企业再生桶引用《废钢桶再生》团体标准的实际对标情况,提供技术咨询意见;协助有关管理部门,在规范再生产品质量,提升团体标准的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做出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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