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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0-03-17 15:16
慧正资讯:3月13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支持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十项措施》,要求全省应急管理系统积极支持企业安全复工复产,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环境。
文件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安全生产相关证书到期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企业应自疫情防控结束后两个月内办结证件证书延期手续。全程网办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确需现场核查的,由企业作出符合性承诺,疫情防控结束后进行现场核验。
根据文件,对安全管理较好、2019年以来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自行复工复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作出安全承诺,不再层层报备、现场验收盖章。对安全基础较好、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推行承诺制,疫情防控期间不再进行现场检查。通过建立微信、远程视频指导、远程视频监控等方式实施安全监管、指导帮扶,尽可能减少现场监管。对存在轻微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且企业积极整改的,可不予处罚。扩展安责险疫情救助保险责任,延长一个月保险期限,为相关企业提供费率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