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 这起涉及知名化工企业的“造假案”终审落锤

来源:慧正资讯 2024-11-01 15:22

慧正资讯: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知名化工企业的假冒注册商标及行贿受贿案件进行了终审判决。该案的主角是上海灿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盟化工”)及其实际控制人张鸣、雇佣人员陈新星,他们因假冒德国毕克化学旗下BYK品牌注册商标并销售假冒产品,同时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被依法严惩。

案件回顾: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产品

据了解,2016年,被告人张鸣注册成立并实际经营灿盟公司,对外销售包括BYK品牌在内的各类化工原料及产品。然而,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张鸣却走上了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道路。

2022年至案发,张鸣雇佣陈新星在位于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8188弄35号的仓库内将其他品牌的化学助剂直接分装或与BYK产品混合后灌装至张鸣事先准备的桶内,并贴上张鸣自行打印的BYK产品标识,生产假冒BYK品牌的化学助剂后对外销售。

这些假冒产品不仅在外观上高度仿冒正品,而且在销售渠道上也极具迷惑性,给消费者和正规经销商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损失。截止案发,灿盟化工向凯挚公司销售各型号假冒BYK品牌的化学助剂,金额共计人民币30万余元。

在销售假冒BYK产品的过程中,张鸣为了扩大销量和逃避打击,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被告人赵为强在担任凯挚公司采销专员期间,利用选定供应商、核定采购报价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灿盟化工向凯挚公司销售BYK品牌化学助剂等产品提供帮助,多次收受张鸣给予的好处费共计29万余元。

随着假冒BYK产品在市场上泛滥,毕克化学逐渐发现了这一异常情况,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上海市闵行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后,迅速立案侦查,并展开了全面的调查取证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调查,公安机关成功锁定了灿盟化工及其实际控制人张鸣、雇佣人员陈新星等犯罪嫌疑人,并依法将其抓获归案。

2023年7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民警会同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在上述仓库查扣各型号BYK品牌的化学助剂924桶及产品标识1481个,并依法抓获被告人陈新星。经鉴定,上述查扣的BYK品牌化学助剂中有694桶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产品标识均为假冒,货值金额达252万余元。1.jpg

在侦查终结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灿盟化工及张鸣、陈新星等人提起公诉,指控他们犯有假冒注册商标罪和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同时,对于接受贿赂的赵为强,检察机关也依法提起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指控。

2023年7月11日,赵为强在配合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时主动交代了受贿事实。张鸣到案后,亦如实供述了行贿事实和假冒商标的事实。在审查起诉阶段,张鸣向毕克助剂(上海)有限公司退赔400万元并获谅解。

法院审理与判决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和证据,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法院认为,灿盟化工及张鸣、陈新星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同时,他们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数额较大,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赵为强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了如下判决:

● 灿盟化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63万元。

● 张鸣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2万元。

● 陈新星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 赵为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 扣押在案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及商标标识、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继续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

1.jpg

毕克化学将持续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针对此次案件,毕克化学表示,将继续投入资源持续打击制售侵权假冒的不法行为。他们坚信,法律的严惩将让侵权违法者和犯罪分子深思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从而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知识产权的尊严。同时,毕克化学也真诚地欢迎社会各界提供此类侵权违法、乃至犯罪行为的线索,共同营造一个诚信、有序的商业环境。

此外,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此次案件也提醒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避免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在购买产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和信誉良好的商家,并仔细查看产品的商标、标识等信息,以确保购买到的是真正的正品。同时,如果发现身边有制售侵权假冒产品的行为,也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总之,这起涉及知名化工企业的“造假案”终审落锤,不仅是对侵权假冒行为和行贿受贿行为的严厉打击,更是对所有企业和个人的深刻警示。我们应该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共同营造一个诚信、有序、公平的商业环境。

相关文章

推荐产品更多>>

最新求购更多>>

投稿报料及媒体合作

E-mail: luning@ibuy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