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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慧正资讯 2025-03-11 15:09
2025年2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塑料食品接触材料法规的最新修订法规文本Regulation (EU) No. 2025/351,法规将于2025年3月16日正式生效。
修订了有关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三项法规:
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及制品法规(EU) No 10/2011;再生塑料材料及制品法规(EU) 2022/1616,作废旧版再生塑料法规(EC) No 282/2008;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良好生产规范法规(EC) No 2023/2006。主要修订内容
一修订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及制品法规 (EU) No 10/2011
1. 强调适用范围、调整相关定义
强调该标准适用于可用于制造粘合剂、涂料和印刷油墨,并应用于塑料材料和物品或将其融入塑料材料和物品中的物质。
改进了“添加剂”的定义。增加了“塑料再加工”和“成分不明或成分可变、复杂反应产物或生物材料”(UVCB)物质的定义。
2. 新增原料纯度要求
明确“高纯度”物质要求,从“非有意添加的物质”(NIAS)方面对 “高纯度” 物质的要求予以明确界定。
新增第3a条:用于制造塑料材料及制品的物质,应具有高纯度,其中所有成分均与其身份相符,除此之外仅含有少量非有意添加的物质,这些非有意添加的物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则应视为高纯度物质:
(i) 符合法规附件I表1中规定的规格或限制(如有);
(ii) 根据法规第19条要求进行了风险评估并符合其规定;
(iii) 已经过毒理学评估并已排除遗传毒性。并且基于完全迁移的假设,任何一种物质的迁移量都不会超过 0.05 mg/kg 食品;
(iv) 尚未经第 (ii) 或第 (iii) 项的评估,但基于完全迁移的假设,任何一种物质的迁移量都不会超过 0.00015 mg/kg 食品。”
3. 更新重复用途材料及制品的要求
重复用途的产品需要附有包含以下内容的标签:
延缓产品老化的使用说明;
对消费者可观察到的表明该产品已开始老化的外观变化的描述;
针对可能会造成迁移量增加或使产品不再适用于食品接触的不当用途的警告。
4. 细化“支持文件”要求
修订了原法规中的Article 16,在原有的内容上加入了以下内容:
如监管当局有需要,生产商应向其提供产品组分信息以及相关组分的纯度信息;
塑料中间产品的生产企业也应提供产品中组分的纯度信息文件;
塑料产品的生产商及中间产品的供应商应为监管当局提供抽检样品,以证明其产品纯度符合相关要求。
5. 修订符合性测试要求
对迁移测试规则进行调整,优化表面体积比的应用,并修正测试结果计算方式;完善合规测试标准,规范分析方法选择、测试次数以及结果评估标准。
二修订再生塑料材料及制品法规(EU) 2022/1616
明确再生塑料材料及制品应满足(EU) No 10/2011第II章、第III章和第V章中规定的要求。此外,还规定(EU) No 10/2011第8(1) 条不适用于净化工艺输入和输出中的污染物,净化过程中输入输出物质的质量和纯度应符合(EU) 2022/1616要求。
三修订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良好生产规范法规(EC) No 2023/2006
完善回收设施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新增回收过程质量评估阶段的相关规定;规范塑料再加工流程,涵盖废料收集、储存、运输以及防止混合污染等各个环节。
过渡措施
本次修订的法规将于2025年3月16日正式生效。届时,在2026年9月16日之前首次投放市场的产品可继续销售,直至库存售罄。对于在2025年12月16日之前首次进入市场的中间产品,如不符合本次修订的法规要求,供应商需在符合性声明中明确指出其产品不符合法规 Regulation (EU) 2025/351 的相关规定,并且仅可用于生产预计将在2026年9月16日前进入市场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