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广州慧正云科技有限公司 www.hzeyun.com 粤ICP备181369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01000
来源:中国交建 2020-03-30 14:34
慧正资讯:
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
防水卷材、涂料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防水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总经理部。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招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线路西起南开区复康路与水上公园西路交口的水上公园站,东至东丽区津塘二线与六经路交口的六经路站。线路串联了复康路、八里台、儿童医院、友谊路、文化中心、新八大里地块、陈塘科技服务区、天钢柳林、新立示范镇、东丽开发区等客流集散点。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2.6km,全部为地下线,共需用管片数量约24000环。合同工期:48个月。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供货期等(详见附表1招标公告附表)。
2.3 特殊说明
本次材料招标材料工程量为设计估算数量,招标人在此说明,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后,根据设计方案及工程的变化对材料的使用位置及数量进行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A类物资:防水卷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中交内部供应商(包括招标物资生产商和贸易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其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满足供货需求。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厂家具备相应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财力状况良好,有执行物资供应的良好的资金保障,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人民币(如是外币,以公告当日人民币汇率换算)。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投标产品须有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省部级以上检测单位出具的与本次招标材料相关有效期内的CMA认证的检验报告。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上述相关资料。
生产厂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提供产品使用技术指导,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2017年至2019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轨道交通工程)同类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同类物资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的供货清单和签订时间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投标人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总承包经营分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3.2 B类物资:防水涂料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中交内部供应商(包括招标物资生产商和贸易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其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满足供货需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厂家具备相应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财力状况良好,有执行物资供应的良好的资金保障,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人民币(如是外币,以公告当日人民币汇率换算)。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投标产品须有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省部级以上检测单位出具的与本次招标材料相关有效期内的CMA认证的检验报告。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上述相关资料。
生产厂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提供产品使用技术指导,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2017年至2019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轨道交通)同类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同类物资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的供货清单和签订时间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 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行政处罚;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总承包经营分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4. 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不进行资格预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在册供方并选择参与本次招标。(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总承包经营分公司”层面的供应商,可直接选择参与;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并仔细阅读“附件2: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推荐单位“中国交建总承包经营分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子、分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国交建总承包经营分公司”。
5.2 请于2020年03月27日15时00分至2020年04月1日15时00分,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0年04月21日15时00分前。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6.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保证金:1)防水卷材FSJC01包件人民币拾伍万元(¥150000.00);防水卷材02包件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2)防水涂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汇入招标人以下账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天津滨海分行
开户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总经理部
账号:0191 0112 0000 0000 0012
7.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总经理部
招标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472号,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总经理部
邮编:3003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802292793
电子邮件:582763532@qq.com
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总经理部
2020年03月27日
附件:
1.FSJC-01防水卷材01包件采购物资信息
2.FSJC-02防水卷材02包件采购物资信息